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这一个星期以来几乎天天都非常关注国内的消息。我自己还接受了学校新闻的采访,详情可以看http://www3.lehigh.edu/News/V2news_story.asp?iNewsID=2766&strBack=%2Finsidelehigh%2Fdefault%2Easp。
不同的人通过这次地震看到了不同的东西。我之前的那篇文章在最开始捐款的时候就质疑了红十字会的一些做法,没想到后来所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然而,此次地震所以引发的思考远远不止红十字会的一些新闻那么简单。
前两天,李承鹏的博客说了这样的事情,那就是有人传出某某镇需要很紧急的救援,于是一大群非政府组织的人驾车载着东西往那个地方进发,结果到了以后才发现并没有真正的那些险情。李承鹏还和网易的信息平台取得联系,询问网上那些信息的可信度,结果根本无法查证。
还有不少的事例,比方说在某一段时间内传播很广的空降兵牺牲5人的信息,结果也被辟谣。而不少看上去非常真实感人的故事,其真实性都值得考虑。有人甚至编造出了虚假的地震预报信息,并且以专家自居。最终,公安机关发现其不过是武汉的一个小职员。
然而,另一方面,汶川某女孩在论坛上发布的关于有一个地方非常值得直升机降落的信息,则在被大家传阅了不久以后,就得到了军队真正的利用,为汶川的救灾贡献了力量。同时,《南方周末》的一系列文章也让大家了解到了地震后面真正残酷的人性。
信息的爆炸和个人作为传媒中介成为了这次地震信息传播的一个显著特点。大到官方的各种网站,小到每个人的博客,都以自己的方式记录着这场灾难。
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如何去对待这些信息?如何去辨别真假?权威信息怎么发布?非权威信息怎么发布?言论一旦自由以后,人的行为约束在什么地方?
在已经无法做到绝对的“一言堂”的情况下,记者和媒体的职业道德如何保证。媒体监督了政府,那么谁去监督媒体呢?
这些抽象的问题,已经在地震后的报道中得到了充分的放大,以至于我们必须要理性地思考,怎么对待信息。
有人说,真理是越辩越明。但是,有时候,辩论需要成本。查明也需要成本。李承鹏的朋友们耗费了汽油、精力和时间查证了虚伪的信息,却找不到谁来为此负责。而这又耽误了本该真正需要这些物资的灾民。
平时,我们可能很随意,网络成为了各种言论各种情绪的发泄场,然而到了关键时候,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是也是一种犯罪呢?
可是,我们也不能排除像汶川女孩这样的案例。丢失那样的信息也是一种犯罪。
网络已经不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那种自由天堂,网络一样也是一个社会。社会就需要秩序。
我希望大家好好思考一下,对待信息的传播和发布,我们自己究竟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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